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1-08)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草原案件鉴定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草原案件鉴定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数量以实际委托计算,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3000元/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2022年02月15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公告代发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注: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诸暨市及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余佳维
联系电话:13600630407
(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54029304@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255340475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宇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58523331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六日
(招标文件)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草原案件鉴定采购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