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0/2023-1419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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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关于公布2023年度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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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2023年度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诸暨市司法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由办公室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