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23-1421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3-23

关于公布2023年度诸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12: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度诸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由办公室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3年度诸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2023年诸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决策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1

诸暨市村经济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农经总站

2023年

3-11

4月底前走访调研并征求意见。

5月底前形成初稿。

9月底前文件初稿正式意见征求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意见征求稿。

10月底前形成文件正式稿,合法审查后提交党组会议决策。

11月下旬文件公布。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全文链接:关于公布2023年度诸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