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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开展备案诊所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3-04-11 09:05 浏览次数:

为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简化办事程序,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备案制取消了原来审批制中的现场勘验环节,改为发证后及时监督,医疗机构在提交所须材料且符合备案要求后获发《诊所备案凭证》,即可开展执业。

自“备案制”实施以来,诸暨市共发出3张诊所备案证。为加强备案制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备案诊所科学发展,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对新发证的3家备案制诊所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法规要求,从机构依法执业和传染病防治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检查诊所的制度建设情况、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情况、处方管理与病历书写、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消毒隔离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环节。同时对处方和病历书写、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及物表消毒措施落实等易出现违法行为的环节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现场给予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地方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对备案诊制诊所事中事后监管,以强有力、更有效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信息来源: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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