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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镇海角社区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23-05-25 09:19 浏览次数: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诸市自然告字[2023]03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3614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枫桥镇海角社区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出让土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出让

年限

枫桥镇23-002号用地

枫桥镇海角村

1615.4

商业、办公用地

40年 

规划指标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层数(限高)

1.0-1.1

55%-65%

10%-15%

低层

50

249

10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出让土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出让

年限

枫桥镇23-003号用地

枫桥镇海角村

117.6

商业、办公用地

40年 

规划指标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层数(限高)

1.0-1.1

45%-55%

10%-15%

低层

4

19

5

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规划要求详见规划图纸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02365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允许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竞拍。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成交后必须设立新公司,且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诸市自然告字[2023]03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者,可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入“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65日上午9:00至2023613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枫桥镇23-002号用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枫桥镇23-003号用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均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365日上午9:00起至2023613日下午4: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613日下午4: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枫桥镇23-002号用地出让起始价为249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枫桥镇23-003号用地出让起始价为19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资料》、《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有关约定和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竞拍结束后,竞得人须及时到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要求。

(五)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退款指示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联系方式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5-87990027。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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