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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3-05-04 14: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23〕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经审核,拟推荐陈维芹、宣慧丽2名同志为“浙江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浙江省最美社区工作者”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用书面形式(署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或直接来人来电于2023年5月8日前向诸暨市民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87012469,地址: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517。

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doc

诸暨市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