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3-05-04 14: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23〕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经审核,拟推荐陈维芹、宣慧丽2名同志为“浙江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浙江省最美社区工作者”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用书面形式(署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或直接来人来电于2023年5月8日前向诸暨市民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87012469,地址: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517。
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诸暨市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