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言立论
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基层水利会建设”的民主监督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01 10:42 浏览次数:

按照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重点议题安排,3月份以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成立民主监督小组,由陈焕副主席带队,先后赴水利局、次坞镇、枫桥镇、姚江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枫桥镇栎新、西畈水利会和姚江镇水利会,深入了解水利会运行情况,共同探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水利会建设”的有效途径。现将前期民主监督情况梳理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诸暨水利会是全国特有的群众性水利自治组织,起源于明清时期长江中下游的圩长制,距今已有400多年历史。目前全市共有水利会组织24家,在职人员68人,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干支流两岸10个镇街。多年来,水利会在防洪救灾、排涝抗旱、调解水事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出“小事不出村,大事共参与”的“枫桥式”治水服务模式,有效填补了水利管理中政府必须管、但又管不过来的组织空白。2015年,诸暨市出台《关于促进水利会转型提升的实施意见》,赋能水利会在新时代全新的发展,进一步推动水利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道路。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提档升级基层水利会建设,更好发挥水利会作用,既是一种历史传承,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对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登记备案率低。全市24家水利会组织中,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仅有5家,登记率20.8%,还有19家水利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权益和地位也不受法律保障。二是民主管理弱化。水利会“行政化”趋势明显,民主化管理有待加强。如近五年内仅有9家水利会召开过年度湖民(会员)代表大会,68名水利会工作人员基本不经湖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由镇街任命;大部分重大水利事项不通过湖民代表大会决议,直接由镇街讨论决定。三是考核管理制度缺失。水利会涉及的10个镇街基本未建立考核制度,大部分水利会也未制定相应的日常管理制度,在规范化管理和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方面存在不足。

(二)服务保障不够有力。一是财政补助不足。当前水利会主要经费来源为市政府(水利部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和属地镇街管理补助,市财政的补助标准已多年没有提高,再加上部分镇街财政紧张,配套经费无法落实到位。同时,镇街将一些水利项目委托给企业或者村集体实施,也导致水利会经费削减,影响水利会的正常运行。二是“造血”功能偏弱。受法人资格、资质、经费等因素制约,目前水利会还无法承接区域内大部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费来源渠道狭窄且不稳定。三是办公设施落后。据统计,目前24家基层水利会中,拥有办公用房的17家,其中有独立用房的15家,与其他单位合用的2家,尚有7家水利会还未落实办公场地。同时,办公用房布置较为简陋,缺少必要的标识标牌,且规章制度未上墙。

(三)队伍建设较为滞后。一是年龄结构趋于老化。68名水利会工作人员中,39岁及以下的6人,占8.8%;40-49岁9人,占13.2%;50岁及以上的53人,占78%,队伍呈“倒梯形”结构。二是文化程度不高。工作人员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4人,仅占20.6%。同时,缺少常态化培训机制,队伍专业水平不高,知识更新速度不快,应急处置能力不强,这与水利工作应具备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要求不相匹配。三是人员配置不足。按每管理4000亩面积可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24家水利会应配备专职人员77名,目前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人员数少于2人(含2人)的水利会有16家,占66.7%,存在“小、散、弱”的问题。

三、建议意见

(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出台文件。建议由水利局牵头,对2015年下发的《实施意见》进行调整、补充和细化,尽快制订出台全市指导性方案。同时,加强执行刚性,确保制度的落地见效。二是明确职责。水利局要做好牵头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民政局要创新突破,做好水利会社团(协会)登记注册的服务工作;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各镇街要落实配套资金,完善各项举措。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推进组织合法性。镇街要因地制宜,对辖区内的水利会进行优化组合,支持督促符合条件的水利会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规范性社会组织,确保自身地位和享受政府补贴、政府优惠政策和社会捐赠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二是完善考评制度。镇街要建立完善的水利会日常管理和考评制度,并报水利部门备案。对水利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并与工资、奖金挂钩。三是坚持民主化管理。水利局和镇街要督促水利会完善和执行湖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民主自治特色,有效减少“行政化”倾向。

(三)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市财政要提高补助标准和转移支付力度,相关镇街要按照市政府文件(诸政发〔2013〕23号、诸政办发〔2017〕95号等)要求足额落实与市政府(水利部门)配套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二是给予政策倾斜。镇街在组织招投标限额以下的水利建设、维养项目时适当向水利会倾斜,尽可能的将项目委托给水利会实施,以增加水利会收入。三是提升业务承接能力。人社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通过组织开展“乡村水利工匠”评定的方式,帮助水利会解决资质问题,为其拓展业务范围创造条件。四是改善办公条件。镇街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办公用房资源高效集约利用,为水利会运行添置必要的设备设施。

(四)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招才引才。要完善薪资体系,提高薪资待遇,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吸引大学生、研究生到水利会工作;镇街选派年轻干部前往水利会“蹲苗”,为水利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二是强化教育培训。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家讲座、外出考察、技能比武等形式,促进业务提升。重视人员梯队培养,采取“师徒结对”的形式,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快推动人员成长成才。

(五)优化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协同配合。镇街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为水利会和受益村开展工作搭建“连心桥”;水利会要加强与受益村的联系,争取受益村的全方位支持。要将“枫桥经验”的精髓融入治水工作,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在日常管护、应急处置、纠纷调解中,有效发挥水利会的“战斗员、巡查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努力实现“涉水矛盾不上交、管水平安不出事、治水服务不缺位”。二是注重宣传推介。水利局和新闻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水利会的经验做法,通过微信、电视、报纸、学习强国平台等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诸暨水利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以“枫桥经验”60周年为契机,将水利会的相关做法纳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为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提供更多的诸暨素材。


信息来源:政协办公室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