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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三年第十一期)

2023-06-01 15: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统计区间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21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3年5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472件,其中投诉1203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82%;举报269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8%;商品类投诉930件,占投诉总量的77%,服务类投诉273件,占比23%,投诉调解成功1013件,成功率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7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203

33.37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930

77%

服务类

273

23%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31

通讯产品

8

家用电器

19

食品

97

保健品

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14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503

装修建材

14

其他

244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124

美容、美发服务

23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2

修理服务

2

设计、装修服务

5

租赁、旅游服务

1

文化娱乐服务

54

其他

62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503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54%,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诸暨区域特色针织类商品:如袜子、袜裤、内衣、儿童服饰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商品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发货,存在缩水、褪色、起球等质量问题;食品类97件,占商品投诉量的10%,主要涉及两点:一是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存在变质、超保等问题;二是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普遍反映食品中吃到异物;交通工具3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主要反映:消费者预定车辆,提车时怀疑为库存车;车辆质保期内,车辆安全故障灯亮,多次维修故障仍未排除的问题;质保期内车辆发生底盘球笼破损、维修责任的争议问题;汽车水泵质量问题;4S店售后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改善。家用电器1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主要反映家用电器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餐饮住宿服务12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45%,主要反映个别餐饮店环境卫生、餐具不干净,食材不新鲜、做工粗糙及员工服务态度不佳、服务不到位,如点餐时间上菜速度过慢、上菜错误等问题;酒店住宿存在消费者通过网上预订的酒店,到店后酒店以客满为由,实际不能入住的问题;文化娱乐服务5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0%,主要涉及足浴、健身、KTV等方面的投诉;美容美发服务2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8%,主要反映商家服务质量差、不按约定提供服务,使用美容美发产品后出现过敏反应以及达不到消费者理想效果而引发的退费争议的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三年五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