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5/2023-14865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6-14

【部门文件】诸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农村公路日常管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15: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巩固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提升养护水平,确保公路路况总体水平稳固良好,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诸暨市境内县道公路和乡、村公路。其中县道公路管养主体为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由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考核小组实施考核;乡、村公路的管养主体为公路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成立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制度建设情况、公路日常养护情况、“路长制”建设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加分项及扣分项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公路日常管养和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补助经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乡(街道)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县道公路日常管养考核。市公路运输与管理中心根据《诸暨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做好县道公路全覆盖常态化巡查考核;每季度随机抽取线路考核(见附件1)。

(二)乡、村公路日常管养考核。每半年对乡、村公路日常管养情况进行考核(见附件2),并形成考核通报。

1.管养制度建设。根据乡、村公路管养要求建立各项制度(见附表1),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2.公路日常养护。结合路况检测结果,采用全覆盖常态化巡查和半年度抽查的方式,对乡、村公路日常管养情况进行考核(见附表2)。

3.“路长制”建设。对乡、村公路“路长制”建设进行考核(见附表3)。

4.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见附表4)。

5.养护资金使用。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6.加分和扣分项。根据镇乡(街道)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评级

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打分结果划分等级:得分在90分(含)以上评定为优等;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评定为良等;得分在70分(含)-80分的评定为中等;得分在7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其中,县道公路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道路及附属设施得分在32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等;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且道路及附属设施得分在28分以上的,评定为良等。

五、资金拨付

(一)县道公路日常管养经费拨付。考核等级为优等的,管养经费可全额补助;考核等级为良等的,最高可支付管养经费的90%;考核等级为中等的,最高可支付管养经费的80%;考核等级为差等的,最高可支付管养经费的70%。由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结合考核结果对县道公路日常养护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和支付日常养护资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乡、村公路日常管养经费拨付。考核等级为优等的,管养经费全额补助;考核等级为良等的,按管养经费的90%补助;考核等级为中等的,按管养经费的80%补助;考核等级为差等的,按管养经费的70%补助。以各镇乡(街道)的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和乡、村公路日常管养市级补助资金为基数计算管养经费预补助金额。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考核办法中未尽事宜由诸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说明。原《诸暨市农村公路日常管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诸农路办〔20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附件1:诸暨市县道公路日常管养巡查考核表.doc

          附件2:诸暨市乡、村公路日常管养考核总得分表.doc

          附表1:制度建设基本要求.doc

          附表2:乡、村公路日常管养巡查考核表.doc

          附表3:乡、村公路“路长制”建设考核表.doc

          附表4: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运行情况考核表.doc

【原文下载】:诸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农村公路日常管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