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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25 11:06 浏览次数:

根据年度重点议题安排,4月上旬开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社会治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及陶朱街道等部分镇街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分析研究对策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聚焦社会治理创新和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加强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2020年、2021年、2022年实现诉讼收案三连降,诉源治理工作获得省、市级等领导批示肯定。但我市的诉源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万人成讼率仍在高位运行,2022年我市万人成讼率为89.07件/万人,离绍兴的目标任务(80件/万人)还有较大距离,某些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仍然多发易发,与“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地位还不相称。

二、存在问题

(一)主管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目前虽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考核,诉源治理工作未直接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万人成讼率相应考核分数在折算后占比很小,导致镇乡、街道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形成部门、镇乡协同发力、同步推进的格局。案件矛盾根源所在地的镇乡街道、部分职能部门未能发挥源头治理作用,例如,涉镇(街道)、村(社区)的小额工程类纠纷仍依赖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导致收案量居高。

(二)调解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类型化、专业化纠纷的调解组织仍不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间发展不平衡,效果各有差异。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高频纠纷的调解委员会力量薄弱。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仅3人,对于年发生量在数千件的物业纠纷来说,力量严重不足,且目前物调委仅受理物业费纠纷,不处理除物业费外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又如家事调解委员会成员仅1人,缺乏辅助人员。二是部分高频纠纷因无对应的主管部门,未建立专业的调解委员会。如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是收案第一第二位的纠纷,两者相加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1/3,但目前没有相应调解委员会。三是调解激励资金保障不到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人民调解员的意见》,大概测算需要调解激励资金500多万元,但2021年仅保障了350万元,2022年280万元,政策得不到落地保障,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的影响。

(三)非诉解纷机制有待完善。群众有纠纷仍然倾向于选择法院、诉讼途径,对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程序认同度较低。三级社会治理中心631机制还需完善,分层过滤机制有待深化,村级治理中心化解纠纷少,镇级治理中心作用不明显,631功能倒挂的趋势明显,作用尚未完全发挥。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健全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建议建立市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诉源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诉源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一把手”抓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真正把诉源治理主体责任压到实处,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治理、社会共同参与、司法推动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新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保障,推动矛盾实质化解。一是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对于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加工承揽等占一审民商事收案大头且无对应的主管部门的纠纷类型,设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同时将此类矛盾纠纷以及物业、家事纠纷先行分流至镇乡街道,保障一次调解到位率和成功率。二是配强调解组织力量,完善培训、调解指导、考核奖励机制,解决调解员待遇保障资金落实问题;发挥天平调解室作用,不断提升非诉化解、诉前调解的作用。三是完善劳动人事、劳务纠纷多元处理机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统筹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以达到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仲裁、司法质效,减低社会治理成本的目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分层过滤体系。坚持强基导向,全力推动建立健全属地纠纷镇街解、专业纠纷行业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党委综合解的分级分层非诉解纷模式。深化枫桥式共享法庭建设,依托“浙里兴村(治社)共富”应用,压实镇村主体责任,推行首调责任制,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源头预防。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对金融、保险、医疗、物业、建筑房地产等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要形成以行业或企业内部消化为主、行业专业调解或仲裁为辅、诉讼托底的源头治理模式。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从源头上寻找矛盾纠纷的成因,规范行业行为和制度,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深化数字改革,推进诉源智治建设。坚持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针对诉源治理现有问题,加快推进“数智枫桥”诉源治理应用开发建设,尽快上线运行,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共享协同联动,为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来源: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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