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6/2023-14918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诸暨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3-21

关于公布诸暨市2023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0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建安科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建设局,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水闸、堤防和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 2023 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函》(浙水函〔2023〕113号)文件要求,特公布诸暨市2023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防汛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和水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明确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水利工程监测预警、应急抢险预案编制以及防汛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落实,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各水利工程主管单位责任人负责工程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督促技术责任人落实好相关措施,督促巡查人员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落实好责任人职责。

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诸暨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