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3-14922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暨南街道 成文日期: 2023-07-03
文号: 暨南办〔2023〕45号 文件登记号: DZJD99E—2023—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18: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政办 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函 〔2023〕32 号)文件要求,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8月3日起施行。

 

附件: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


附件:

    (45号)关于公布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