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3/2023-150694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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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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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基层所(分局):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整理归档,事项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2023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诸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 5月前完成规划编制招标工作。 9月前形成初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意见征求稿。 10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提交专家讨论。 11月提交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政府集体决策。 12月底前规划成果公布。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测算和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