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235/2023-15446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机构: 暨南街道 成文日期: 2023-12-13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16: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政办

各行政村(社区):

今年以来,街道交通事故频发,截至目前,已发生14起亡人事故,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交通安全重大风险,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要求各行政村、社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各村社组织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期间(早高峰7:20—8:40、晚高峰16:00—17:30),至各村社主要交通路口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帽、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以等情况进行劝导,每个路口早晚高峰期间各安排2名志愿者进行交通劝导。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2.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活动。各村社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志愿者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无论在家里还是工作中都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危险交通行为,带动更多市民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分工,认真组织。各村社务必重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由村社两委干部带头,组织村社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热心村级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到该项活动,并每周五按时通过系统上报现场志愿服务照片。

二是严格规范,尽职服务。各村社应安排素质高、身体健康、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参加活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到岗服务,不得出现延迟上岗、提前下岗现象。服装由街道统一安排,志愿者需认真履职,着志愿者服装,不得出现聚众攀谈、嬉笑打闹、玩手机、吸烟等现象。要做好安全提醒,服从交警安排,不盲目指挥。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奖惩。街道将组建督查工作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通报等方式加以监督,确保志愿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对参与活动不积极、不作为、缺勤早退现象严重的村社及个人,将根据村社管理办法,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责任人员考核分;对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将予以表彰奖励。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