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纪事

2024-01-05 10: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2.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列出工作清单。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各支部按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党日交流研讨;上报局整改整治问题清单2条,组织领导干部到社区报到。(牵头科室:办公室)抓好法律服务行业主题教育。落实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召开全市律所主任和法工所主任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并下发了《诸暨市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诸暨市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已完成一、二阶段动员部署和教育学习工作,开展三阶段集中整治工作。(牵头科室:律师工作管理科)

3.加强对局机关干部值班住勤、上下班纪律的督查抽查。10月份来,已对局机关开展上下班和值班住勤纪律检查3次。(牵头科室:办公室)

4.完成市合法性审查中心构建工作,并实体化运行。已完成并上报批复件。(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5.切实抓出袜业产业合规工作实效。参加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第一批项目远程视频专家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合规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6.确保完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和金牌调解室创建目标。大唐司法所、应店街司法所硬件已根据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标准改建完成,金钥匙调解室、润雨调解室根据省级金牌调解室标准补充调解案例资料。(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7.近期组织一次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好商调会作用。诸暨市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自9月正式运行以来,已成功调解各类商事纠纷10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43%。(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8.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相关案件的审结汇总和质量审核工作,尽快落实发放奖补资金。统计汇总2023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申报材料,已核查五泄、安华、马剑等10个乡镇,抽查专调委案卷300多件。(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9.落实举措,争取完成“每十万常住人口提供法律援助量(件)多于120件”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同时联系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部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进行法律援助。(牵头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

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现场参观;召开党组成员第2次专题学习会,就干部政绩观上存在的“五重五轻”问题进行检视剖析;组织下属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开展问题检视,明确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开展“夯实基层、服务基层、关爱基层”专项行动,全体党员就立足岗位做贡献进行承诺践诺,并确定党员责任区;24个支部书记按要求完成上党课。(牵头科室:办公室)

2.抓实抓好枫桥司法所改造提升工作。“枫桥经验”法治展陈馆布展提升方案已报省司法厅,11月28日,省司法厅徐晓波副厅长到枫桥所实地指导,基本认可提升方案,目前由省司法厅肖峰再次审核具体文字表述。(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跟进落实好枫桥司法所改造提升和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后期验收、资金结算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4.做好“枫桥式”司法所、金牌调解室的创建验收相关工作。接待绍兴市司法局到东白湖、姚江司法所实地检查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指导大唐司法所完成迎检工作,并赴杭州参加省“枫桥式”司法所集中评审;指导枫桥、店口、浣东按照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做好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复评检查准备工作。指导浣东金钥匙调解室根据省级金牌调解室要求,修改完善调解案例和录入案件数。(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5.做好人民调解“青蓝相承˙师徒结对”活动第一期简报和案例汇编相关工作。完成“青蓝相承  携手共进”人民调解首月传帮带各项活动,走访大唐、浣东、枫桥、市社会治理中心等地,实地指导传帮带活动开展,收集整理学籍卡、调解案例、活动照片等汇编成册。(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落实。进一步推广“乡镇合法性审查”数字应用,并点对点对接进度滞后的镇街。(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2.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催交汇总。截至12月20日共征集到建议事项10件,经初步筛选和讨论,将“诸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件决策事项与“《诸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等2件2023年未完成的顺延事项共7件建议作为2024年诸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3.人民调解青蓝工程做好每月规定动作,及时催交上报案例。完成本月人民调解“青蓝传承 携手共进”传帮带案例和学籍卡收集,42份调解案例已装订成册。(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抓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文件初稿已制定完成,正在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待提交市领导审阅后,发布征求意见稿。(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