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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4-12-03

关于2023年度循环经济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政策兑现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3 11: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23〕5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绍兴市循环经济“850”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绍市循环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我局复审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涉及设备金额已组织第三方专项审计),2023年度我市列入绍兴市循环经济“850”项目并完成建设验收通过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1家,按照“对当年列入省循环经济‘991’项目和绍兴市循环经济‘850’项目并验收通过的示范项目,分别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和8%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拟兑现奖励资金744184.07元;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3家,按照“当年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5万元”政策,拟兑现奖励资金合计150000元。综上,2023年度循环经济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政策共需兑现资金894184.07元。现将拟兑现的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9096935。

附表:2023年度循环经济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政策兑现情况表.xlsx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