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医保局2023年四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全省医保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相关工作。
2.落实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
3.做好2022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定级任职工作。
4.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5.做好机关禁烟和垃圾分类工作检查。
6.做好“清廉医保”总结、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廉洁提示等。
7.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文件、整理台账。
8.摸排上报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9.参加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宣讲大赛。
10.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工作。
11.配合做好诸暨市基本医保意外伤害管理采购项目和2023年医保基金第三方大数据监管服务项目招采工作。
12.做好信访、政务公开、会务、财务、发文管理等日常工作。
13.做好2023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相关准备工作。
14.配合审计部门做好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审计。
15.做好2024年越惠保集中征缴工作。
16.修订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政策宣传资料。
17.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医疗费用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对接工作。
18.完成绍兴市局、市内相关部门各类意见反馈、报表报送,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共同富裕相关工作。
19.整理今年以来涉及第三方责任刑事移送人员,对医疗机构外伤把关是否严谨进行核查。
20.与公安联合摸排欺诈骗保线索。
21.完成两个第三方审计和检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22.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基层治理方案。
23.加紧集采药品采购及支付,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工作。
24.完成国家第七批、省第一批集采药品的续接采购工作。
25.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与纪委联合约谈口腔机构2家。
26.到镇乡街道窗口、药店、医院业务指导工作。
27.做好政务2.0与“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推进“全城办”、“县域通办”。推进“全省通办”工作。
28.做好医保专员相关工作。
29.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要求落实情况督查。
30.落实药品目录变动维护、医保政策变动的落实等工作。
31.医保中心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常规检查,死亡人员医保卡使用常规核查。
32.2023年度医保业务技能大比武准备工作。
33.推进2023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工作。
34.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相关工作。按要求落实政策完善要求。
35.做好“七优享”事项好差评指标相关整改落实。
36.做好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清算拨付。
37.落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评价方案 (试行)。
38.做好智慧医保日常维护工作。
39.会同医保中心、连锁医药现场跟踪督促暨阳街道祥安社区、陶朱街道西湖村“医保驿站”试点建设。
40.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医保电子票据区块链接口改造工作;完成二级以上医院及药店的外配处方流转接口工作。
41.迎接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工作。
42.配合做好医保码高频刷卡情况筛选工作。
43.督促二级以上医院做好医保码业务码值上传工作。
44.开展做好各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