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75/2024-15609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机构: 山下湖镇 成文日期: 2024-03-08
文号: 山政〔2024〕7号

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山下湖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9: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山下湖镇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对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法治诸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要求不断完善基层政府法治化建设。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山下湖镇立足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调整了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现对镇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自我约束和制度创新,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的高度。明确法治联络员队伍,同时加强了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级各部门的有效对接,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跟进。

(二)提升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作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赋权乡镇,按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店口镇人民政府等9 个乡镇行使的公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充分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平台加强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持续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诸暨市违法建筑查处规范化指引》(2.0版)、《诸暨市全面建立县乡队三级法制审核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裁量基准权和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狠抓执法环节和程序的规范性,加强执法过程的明确性,掐断行政争议发生的苗头,2023年我镇共作出125起行政处罚决定,未引发行政复议诉讼和涉访案件。同时围绕裁量权基准清单,积极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的合理运用。 

(三)加强审核力量,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健全“党政办+基层站所+执法队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四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机制,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队伍,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依托合法性审查交办流转平台,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2023年度我镇对32件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实现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同时,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年度目录和决策事项)、标的100万以上或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合同的线上备案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法治普法内涵。

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三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习笔记。通过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致力行政行为规范化,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干部尤其是一线执法干部的法律业务培训。

    加强干部的学法用法教育,切实提升干部的法律运用水平,是有效减低法律适用错误和程序违法几率的重要手段。山下湖将在梳理执法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切实推进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干部及时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有效提升干部的守法、用法水平。

(二)加强内部管理。

    对镇政府机关干部,镇政府需要加强岗位职责培训和考核,在岗位变动时,需要做好资料移交工作,避免出现证据材料轶失的情况出现,防止后续的诉讼、复议过程出现因证据遗失导致的败诉。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提升依法行政程序意识

围绕“依法执政,依规办案”,2024年,山下湖镇将把完善在做出行政决策、执法决定时依法履行各项法定程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心之一。以拆违执法为例,条线执法人员依照《诸暨市违法建筑查处规范化指引(2.0版)》规定认真落实执法程序,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把控程序细节,规避执法程序漏洞,杜绝行政复议诉讼隐患。同时在重大决策方面,以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社会治理中心、城乡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等科室共同协作,在年初确定今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制定决策程序路线图,按照路线图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党委集体讨论、网上公开等各项流程。

(二)提升基层治理推进矛盾化解

2024年是“大抓基层、大抓开放、大抓产业、大抓落实”的开局之年,也是“枫桥经验”传承60载再启航的新一年,山下湖镇将继续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镇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完善村社考核评定,强化调解员调处积极性,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降低初信初访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

 

                               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