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规范学校采购管理

2024-04-01 10: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周某某身为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政府采购项目上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日前,诸暨市某中心学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前期,诸暨市纪委监委收到一条来自“校园资管家”大数据监督应用发出的红色预警信息。信息显示:“周某某所在的某中心学校,向其岳父吴某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采购绿化养护服务。”收到信息后,归口监督的诸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随即开展核查,发现吴某系名义上法人代表,周某某妻子才是该企业实际经营人并担任高管;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某还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向其他单位“打招呼”说情,帮助该企业承接业务的问题。最终,周某某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大数据技术撕开了本次案件查办的口子。”谈起此案,诸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负责人孟乐云介绍,“我们在‘校园资管家’大数据监督应用中,搭建了‘采购单位或主管部门公职人员插手采购涉嫌谋取私利’的监督模型,通过将监察对象廉政档案与工商注册、政府采购等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很快就能筛选出异常信息……”

他所说的“校园资管家”,是诸暨市纪委监委聚焦学校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学校采购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等6大核心业务行权事项,打通十余个数源系统,架构形成的大数据监督应用。目前,该系统已纳入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入选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集》。建成运行以来,已针对学校采购管理领域产生预警信息90条,查实率96.67%,挽回经济损失24.67万元,为规范学校采购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领域性问题的整治,既要线上的“智力”加持,又要线下的系统施治。针对红色预警调查中发现的学校采购市场调查不充分、议价环节缺失及个别学校干部插手采购等突出问题,诸暨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统筹片区力量,推动市教体局系统开展学校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陆续召集教体、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梳理分析问题根源,会商研究整改建议。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先后两次发出监察建议书,指出相关问题,明确要求市教体局落实落细整改责任。

监督推动下,市教体局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相继出台包括采购经办人在内的教体系统干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备、采购回避清单、采购审批全流程监管等制度3项,明确要求学校(单位)对限额1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实施网上竞价采购,实现采购环节“全链条”监管,推动公权力阳光高效运行,2023年累计节约预算资金100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纠而不治,持续推动学校采购工作规范运行。”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