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澄清查诬常态化

2024-04-15 15: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一则以打击诬告陷害为主题的短视频在诸暨人朋友圈“刷屏”。视频由诸暨市纪委监委制作,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村民石某某等人为达到个人不法目的举报村文书侵占集体资金,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确认举报失实,认定相关人员存在诬告陷害行为,随即协调政法机关依法启动调查程序。最终,石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其余三人被从轻处理。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对受到诬告的村文书予以公开澄清正名。

这则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原型的短视频,传递出诸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的强烈信号,也体现出当地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良好基层政治生态的坚强决心。

据了解,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诸暨市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亮出两类“四个态度”——即信访处置“四个态度”(热烈欢迎建设性意见建议、积极支持反映合法诉求、坚决反对假公济私、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和干部处置“四个态度”(违纪违法坚决查处、失职失责问责追责、工作失误容错纠错、被人诬告澄清正名),助力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诸暨市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诸暨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细则》等文件陆续出台,更有力推动澄清查诬工作在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和反映人之间的误会也消除了,以后一定继续放开手脚开展工作!”东和乡城建办干部小祝接过乡党委颁发的《澄清正名通知书》,年轻的面庞上难掩激动之色。此前,一名建房户多次反映小祝在宅基地审批事项中不作为的问题。面对群众的质疑和同事的询问,小祝内心十分委屈,一度感到灰心丧气。东和乡纪委经深入调查,了解到小祝在实地踏勘、电话沟通、政策解释、利弊分析等多方面为建房户提供了及时合规服务,确认相关反映失实。乡纪委根据《诸暨市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在征求小祝本人意见后,委托乡党委予以当面澄清。

这是严格按照《诸暨市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的第一个澄清件。据诸暨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傅晓瑛介绍,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在严格遵循上级相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尤为注重实操性、协同性,细化了不同对象澄清工作的实施流程,并对组织部门强化结果运用作出细致规定。“我们还在落实‘应澄清尽澄清’要求上下功夫,引入研判评估机制,着力提升承办单位澄清意识。”傅晓瑛说道。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自2022年以来,诸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36名党员干部、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协调政法机关打击诬告陷害8起13人,澄清查诬双向发力推动下,“干事且干净、干净加干事、干事能成事”的勤廉氛围日渐浓厚。

“我们将持续打好澄清查诬组合拳,不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让敢担当善作为在‘枫桥经验’发源地蔚然成风。”诸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