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医保局2024年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2024-04-16 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1.开展机关干部“返乡走亲”活动。

2.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3.做好除险保安工作。

       4.完成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5.做好行政执法问题自查资料上报。
      6.做好医保统计年鉴上报工作。

7.做好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

8.做好机关党组织“走心六件事”摸排。
       9.做好绍兴市法治政府创建资料上报。

10.做好2023年度困难人员高额医疗费用核实工作。

11.做好2024年度规划类医药机构数量摸底统计工作。

12.完成2023年度医保基金决算工作。

13.确定2024年医保基金预付周转金拨付额度。

14.完成2023年度困难人员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工作。

15.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4年“越惠保”特药理赔培训。

16.做好医疗保障专项监督迎检工作。

17.对接2024年度联合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18.召开两定单位医保警示教育会,组织开展两定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整治。

19.做好“三医联动审计”后续整改工作,并向审计局报送佐证资料。

20.开展两定单位的节前检查工作。

21.组织本地中药供应企业与市级医院领导开展政企清亲座谈会。

22.组织开展胰岛素集采续报、省集采第四批药品和脑外科耗材集采报量工作。

23.落实绍兴市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4.督促两定机构完成电子处方流转工作。

25.落实药品目录变动维护、医保政策变动的落实等工作。

26.完成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数据核销工作。

27.督促各医疗机构完成2023年度病案上传工作。

28.做好公立医院的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周转金回收工作。

29.做好公立医疗机构的2024年度周转金核算工作。

30.编制2023年基金年报及决算报表。

31.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考核工作。

32.完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签订补充协议,增补负面清单,不合理用药违约处理内容。

33.做好户籍人口参保率季度通报工作。

34.完成资助参保人员季度比对工作。

35.做好两定机构的智能审核新规则上线工作。

36.做好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公示工作。

37.协调、推进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安全接入省医保网络工作,配合市局关于我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系统违规外联的检查。

38.开展对民营医院关于行业自律应用平台建设的调研工作,规划平台建设的初步方案。

39.协调市人民医院刷脸支付的场景完善,增加手持端场景的落地。

40.在市人民医院正式完成“NFC+一码付”上线工作,扫一次医保码即可完成医保结算和自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