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5/2024-15736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5-14

【部门文件】关于下达诸暨市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乡村道建设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0: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高质量建设我市“四好农村路”2.0版,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诸暨市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诸政办便〔2024〕8号)及我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运维类打包项目第二批子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农村公路乡村道实际建设需求,现将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乡村道建设工程具体实施计划予以明确,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乡村道建设工程共计54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58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约6017万元,自筹资金约3568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各镇乡、街道。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攻坚提速,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实施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鼓励多个项目一并招标实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期下加快实施进度,除新建联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可在次年完成外,其他所有工程必须在当年度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完成情况将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视情况将各项目进展情况形成通报文件,对进度滞后、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已确定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计划的,要求报市财政局及我局备案同意。

(二)严格质量,加强过程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组织项目图纸审查、概算审核、招投标、验收、备案等工作。工程开工前,镇乡(街道)应按照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做好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将不予验收备案,并取消资金补助。

(三)主动公开,鼓励以工代赈。深入实施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各镇乡(街道)应积极落实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向社会公开。鼓励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作,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方面的功能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附件: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乡村道建设工程实施计划表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文下载】:关于下达诸暨市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乡村道建设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诸交函【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