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2024年次坞镇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4-06-28 09: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次坞镇

根据2024 年诸市义务育学校生入学作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现就 2024年次坞镇秀松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对象

2024 年次镇所属小学届毕业生,及次坞镇籍但在外借籍就属小分三类:

第一类:入学对象户籍在我镇的。

我镇拥有合法产权房的。

第三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持有我市居住证的。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中心学校提出申请,由中心学校备案。

二、招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校

班数计划

招生区域

 

秀松初中

 

6

 

次坞镇下属社区、居、村

按设定班级数招生,要求班额控制在 45 人以内。

 

 

三、生办法

 

(一)预报名登记

“浙里办APP定位“诸暨市”,“学在诸暨后点“我要办页面“小学/初中报名”,在所在栏目按提示完成报名(详见附件 1 网上报名流程图),公办或

预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行提交。报名时按选定类别要求提供入学相关信息,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在 6  16 新七年级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咨询服务校点,也可咨询老师帮助进行网上预报名。

初中预报名时间为:6  14 日至 6  19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2.第二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实际产权房的房产权证信息或用于佐证实际产权房的购房协议、实际交易发票凭证及公证机构公证书等。


3.第三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入学对象或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

(二)组织录取

对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以下程序组织录取:

1.第一类对象优先保证入学。

2.第二类对象在第一类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招录。

3.第三类对象在第二类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再进行招录。

(三)公布录取结果

经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招录结果。入学对象监护人可于 7  15 日后通过“浙里办”APP 平台查询招录结果。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 2024  5  31 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12  6 

21 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2012  6

 21 日以后登记的,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3.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应依


据,并参照原户籍(产权房) 类入学条件在征收房屋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也可在安置地按户籍(产权房)类条件申请入学。 具体入学对象以拆迁安置时相关会议纪要为准。

4.以房入学据的明。性房或小房等类入象本房,共有 50%,相房产入学房作同一,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安排入学,一般根据父母 (或本人) 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安排。

3.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保障政策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执行。在具体统筹安排入学时,可结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的稳定职业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在我市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便尽入多种接受义“全童少安排至读,童少报名听障市聋龄中到浙名入、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五、其他补充事项

1.秀松初中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熟悉网招流程,建立招生档案,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2.办理入学申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完整、真实提交并上传各项信息材料。凡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3.在招生工作中,若遇特殊情况或特殊对象,则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和统一协调,统筹调配。

4.本《实施办法》仅适用于 2024 学年,今后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予以相应修正并发布。

附件:

1.“浙里办”APP 网上报名流程图

2.次坞镇秀松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3.次坞镇秀松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1

 

“浙APP位到“诸“学点击”页“小/报名所在目按示完





 



 


附件 2

次坞镇秀松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老师

0575-89093100

秀松中学行政楼二楼教务处

附件 3

 

 

2024 年次坞镇中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备注

 

5 20 

下发 2024 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  30 

公布次坞镇 2024 学年中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6  14 -19 

 

初中各类入学对象网上预报名


 

7  15 

 

公民办学校同步录取并公布名单


 

8 月底前

 

核定招生人数并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