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87/2024-15857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璜山镇 成文日期: 2024-06-10

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10: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璜山镇

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和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结合我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状、各村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和实际种植等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粮油种植工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和用途管制,保障粮食安全,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化存量、控用途、提质量”为重点的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动,进一步落实“六个严禁”“四个禁止”规定,确保全镇粮食功能区面积数量不变、质量有提高,保障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各村(社区)根据任务数(具体附件1)在村社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整治

2.村(社区)根据粮油种植任务4月上旬完成早稻播种,10月上旬完成油菜籽播种。

三、实施步骤

本次“非粮化”清理腾退整治行动按以下步骤实施:

)选址、核定整治地块

村(社区)根据潜力图,结合现场实际种植情况,上报意向地块,镇农办联合市级工作专班现场踏勘、确认整治地块。

清理腾退整治的类型包括:已建有设施大棚的经济作物、未建有设施大棚的经济作物、农户自行开挖的坑塘水面、花卉苗木、草皮等。

地块核定原则:在粮功区内可直接种植水稻或通过简单的基础设施改造(非粮化整治)可以种植水稻。

(二)集中流转

整治地块确认后,各村(社区)对拟整治地块及连片地块开展以村社为单位土地集中流转,后统一由与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集中土地流转协议(鼓励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整体一起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原则:平等协调、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受让方须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流转(转入)费用及期限:流转费用标准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流转费用决定,流转期限一般为7年、12年、22年、32年不等,鼓励长期流转。

3.流转面积:对核定区块小、零的清退整治地块,鼓励整个粮功区统一流转。

(三)清理腾退整治

村(社区)完成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后,按“一村一策、分类施策”的原则易到难科学合理制定清理腾退整治计划,7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任务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诸暨市2022年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清理腾退工作实施方案》补偿经费标准,对流转土地面上作物给予青苗补偿和土地平整,在7月底前完成一季粮食种植。

整治费用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支付当年度流转费及面上非粮作物清退补偿费的40%;面上非粮作物(养殖物)清退后再支付补偿费的40%;11月底前完成粮食种植后支付剩余补偿费。

(四)验收备案

土地整治完成后,由镇农办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级工作专班由专班小组对整治项目区进行100%内外业验收核查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上报验收材料完成备案。

四、工作要求

行政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油种植和“非粮化”整治,对稳定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落实村级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清理腾退,确保4月上旬完成早稻播种,5月底前完成“非粮化”土地集中流转,7月底前完成清理腾退,并且80%以上地块完成一季粮食种植,10月上旬完成油菜籽播种,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地块粮食种植。非粮化整治及粮油种植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

1. 2024璜山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任务粮油目标任务分解表

2. ××行政村社区2024早稻目标任务分解表

3. ××行政村社区2024油菜籽目标任务分解表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

                          2024327

 

 

 

 

 

 

 

 

 

 

 

附件1

2024璜山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任务

和粮油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行政村(社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

面积(亩)

拟整治面积

(亩)

早稻种植面

积(亩)

油菜籽种植面积(亩)

1

璜山社区

1070.25

120

100

68

2

读山村

1256.27

120

160

69

3

大门村

1250.57

160

10

87

4

开三村

1174.6

120

10

64

5

和平村

994.57

50

100

72

6

桥下社区

657.75

70

70

80

7

溪北村

820.38

90

10

56

8

姚王村

681.34

70

180

73

9

化泉村

1402.3

180

10

65

10

黄家店村

0

0

10

30

11

桐巢村

609.15

100

10

45

12

齐村村

703.95

80

10

58

13

寺下村

310.41

40

10

50

14

徐家坞村

239.41

25

10

20

15

五新村

2160.75

235

150

113

16

龙泉村

448.84

40

10

41

 

13780.54

1500

820

991


附件2

XX行政村(社区)2024早稻目标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盖章):

  

自然村

种粮户姓名

早稻种植面积(亩)





















合计

规模种粮户  


非规模种粮户数即散户):  


注:1.规模种植主体指的是全年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2.此表于410日前报送镇农办黄银飞处。

附件3

XX行政村(社区)2024油菜籽目标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自然村

户姓名

油菜籽种植面积(亩)





















合计

规模户  


非规模户数即散户):  


注:1.规模种植主体指的是全年油菜籽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2.此表于1010日前报送镇农办黄银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