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7/2024-15857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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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璜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4-06-10 |
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和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结合我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状、各村社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和实际种植等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粮油种植工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和用途管制,保障粮食安全,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化存量、控用途、提质量”为重点的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动,进一步落实“六个严禁”“四个禁止”规定,确保全镇粮食功能区面积数量不变、质量有提高,保障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各村(社区)根据任务数(具体见附件1)在村社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整治。
2.各村(社区)根据粮油种植任务数,在4月上旬完成早稻播种,在10月上旬完成油菜籽播种。
三、实施步骤
本次“非粮化”清理腾退整治行动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选址、核定整治地块
各村(社区)根据潜力图,结合现场实际种植情况,上报意向地块,镇农办联合市级工作专班现场踏勘、确认整治地块。
需清理腾退整治的类型包括:已建有设施大棚的经济作物、未建有设施大棚的经济作物、农户自行开挖的坑塘水面、花卉苗木、草皮等。
地块核定原则:在粮功区内可直接种植水稻或通过简单的基础设施改造(非粮化整治)可以种植水稻。
(二)集中流转
整治地块确认后,各村(社区)对拟整治地块及连片地块开展以村社为单位的土地集中流转,后统一由村与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集中土地流转协议(鼓励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整体一起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原则:平等协调、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受让方须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流转(转入)费用及期限:流转费用标准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流转费用决定,流转期限一般为7年、12年、22年、32年不等,鼓励长期流转。
3.流转面积:对核定区块小、零散的清退整治地块,鼓励整个粮功区统一流转。
(三)清理腾退整治
各村(社区)完成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后,按“一村一策、分类施策”的原则,由易到难,科学合理制定清理腾退整治计划,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任务。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诸暨市2022年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清理腾退工作实施方案》补偿经费标准,对流转土地面上作物给予青苗补偿和土地平整,在7月底前完成一季粮食种植。
整治费用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支付当年度流转费及面上非粮作物清退补偿费的40%;待面上非粮作物(养殖物)清退后再支付补偿费的40%;11月底前完成粮食种植后支付剩余补偿费。
(四)验收备案
土地整治完成后,由镇农办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级工作专班,由专班小组对整治项目区进行100%内外业验收核查,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上报验收材料完成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油种植和“非粮化”整治,对稳定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落实村级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清理腾退,确保4月上旬完成早稻播种,5月底前完成“非粮化”土地集中流转,7月底前完成清理腾退,并且80%以上地块完成一季粮食种植,10月上旬完成油菜籽播种,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地块粮食种植。“非粮化”整治及粮油种植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
1. 2024年璜山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任务和粮油目标任务分解表
2. ××行政村(社区)2024年早稻目标任务分解表
3. ××行政村(社区)2024年油菜籽目标任务分解表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2024年璜山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任务
和粮油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粮食生产功能区 面积(亩) | 拟整治面积 (亩) | 早稻种植面 积(亩) | 油菜籽种植面积(亩) |
1 | 璜山社区 | 1070.25 | 120 | 100 | 68 |
2 | 读山村 | 1256.27 | 120 | 160 | 69 |
3 | 大门村 | 1250.57 | 160 | 10 | 87 |
4 | 开三村 | 1174.6 | 120 | 10 | 64 |
5 | 和平村 | 994.57 | 50 | 100 | 72 |
6 | 桥下社区 | 657.75 | 70 | 70 | 80 |
7 | 溪北村 | 820.38 | 90 | 10 | 56 |
8 | 姚王村 | 681.34 | 70 | 180 | 73 |
9 | 化泉村 | 1402.3 | 180 | 10 | 65 |
10 | 黄家店村 | 0 | 0 | 10 | 30 |
11 | 桐巢村 | 609.15 | 100 | 10 | 45 |
12 | 齐村村 | 703.95 | 80 | 10 | 58 |
13 | 寺下村 | 310.41 | 40 | 10 | 50 |
14 | 徐家坞村 | 239.41 | 25 | 10 | 20 |
15 | 五新村 | 2160.75 | 235 | 150 | 113 |
16 | 龙泉村 | 448.84 | 40 | 10 | 41 |
合 计 | 13780.54 | 1500 | 820 | 991 |
附件2
XX行政村(社区)2024年早稻目标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 自然村 | 种粮户姓名 | 早稻种植面积(亩) |
合计 | 规模种粮户数: 户 | ||
非规模种粮户数(即散户): 户 |
注:1.规模种植主体指的是全年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2.此表于4月10日前报送镇农办黄银飞处。
附件3
XX行政村(社区)2024年油菜籽目标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自然村 | 农户姓名 | 油菜籽种植面积(亩) |
合计 | 规模户户数: 户 | ||
非规模户户数(即散户): 户 |
注:1.规模种植主体指的是全年油菜籽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2.此表于10月10日前报送镇农办黄银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