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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马剑镇 成文日期: 2024-09-11

马剑镇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2 17: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马剑镇

各职能办(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突出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营造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马剑镇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镇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到9月底前,实现火灾起数零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零发生,确保较大社会影响火灾零发生;确保141基层应消治理平台隐患发现率90%以上,上级督查交办及本级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整改闭环率100%。

二、整治范围

14个行政村(社区)。

三、整治重点场所和提升标准

(一)聚焦“五类场所”举一反三开展整治

1.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重点排查“上宅下商”“前店后宅”合用场所、沿街店铺阁楼(夹层)以及其他违规住人的场所,坚决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指导)

2.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重点排查“上宅下商”“前店后宅”合用场所、沿街店铺阁楼(夹层)以及其他违规住人的场所,坚决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配合)

3.生产加工制造企业。着力整治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等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对违规搭建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违规搭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阻燃套管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经济发展办牵头,应急消防管理站、综合执法队配合)

4.出租房。应急消防站做好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治理,派出所、平安法治办做好指导。重点对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栓、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电瓶车违规停放、疏散通道堵塞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派出所、平安法治办配合)

5.九小场所。全面摸清全镇“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加大整治力度。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相关线办配合)。

(二)聚焦“六方面”内容开展整治提升

1.整治违规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和广告牌行为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2.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情形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不掌握《火灾自救逃生常识》,不熟悉灭火、逃生等技能。

3.整治违规设置人员住宿行为

(1)人员住宿区域违规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厂房、仓库、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同一栋建筑内;

(2)人员住宿区域与非住宿区域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的楼梯间、安全出口。

4.整治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损坏停用情形  

(1)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灭火器压力不足、软管破损,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缺失,消防泵、防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

(3)消防给水系统常开、常闭阀门未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关闭。

5.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

(2)充停场所新建改建,确定需增建、改建充停场所数量,制定增建、改建计划,落实建设任务。

6.提升“141”基层应消治理系统应用和应知应会知晓率低情形

(1)市场主体纳管有欠缺,省、绍兴暗访抽查未纳管;

(2)隐患发现率低,网格员或巡查员每次巡检不能发现隐患以及发现隐患数少;

(3)基层应消治理系统检查项错误,一般隐患选为重大隐患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能力不足;

(4)网格员活跃度低;

(5)“三个六”“三个十”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宣传不到位。

四、整治步骤任务

(一)部署阶段(9月初)

各线办全面梳理任务,开展研究部署。9月11日前形成“六类场所”(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出租房、九小场所)底数清单,留档备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初至9月下旬)

会同各相关线办,按照统一部署,紧盯整治重点内容,合力抓好区域内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发动所有网格员、应消站、专职队、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人员,开展一次“扫楼”“扫街”行动,坚持边摸排边纳管边整治边宣传,印发“三个六”“三个十”、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卡片,9月15日前卡片发放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手中。要将隐患排查和141基层应消治理系统有效结合起来,排查出的未纳管市场主体全部纳入141基层应消治理系统管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录入141基层应消治理系统。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下旬至9月底)

9月25日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书面上报市安委办。

附件:“六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通用表.docx


马剑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