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公示
2025-01-13 14: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牧办〔2020〕33号)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物疫病无疫小区和净化场省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专家组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242 号公告)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的要求,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2 年版)》规定的评审要素和内容,对浙江朝晖种猪有限公司无非洲猪瘟小区进行了系统、全面、细致的书面和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评审通过。
现将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补助资金进行拨付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1月19日。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75-89095799(市畜牧兽医所)。
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单位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 | 东和乡姚邵畈村 | 浙江朝晖种猪有限公司 | 30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