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纪事
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老杨带小杨”师徒结对启动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制发相关文件。开展全市人民调解“老杨带小杨”第一期传帮带出师和第二期结对仪式筹备工作,包括制定出台调解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意见、开展第二期活动通知完成筹备工作安排方案、领导发言稿和主持词准备,以及场地布置、导师学员推荐落实、召开新导师座谈会等。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开展“新枫学社”要求,对接法检两家安排培训课程。(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抓紧开展6-10月份调解“以奖代补”相关工作:已启动下半年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考核计奖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继续全力推进三项试点工作,及时跟进相关信息材料。(1)农村法律顾问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各试点村(社区)完成公示确定合法性审查清单事项268项,制作新法律顾问公示栏,张贴法律顾问照片、电话号码和服务项目。目前合法性审查95例,开展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事项247项。(2)村(社)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按上级要求月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制发《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通报》,修改《诸暨市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项协同审查办法》。(3)调解工作“专业化”改革试点工作:向绍兴市司法局报送各类专业化改革试点报表及总结材料《齐头并进,探索调解专业化新路径——诸暨市调解专业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牵头科室:律师工作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逐项梳理法治浙江、法治绍兴考核指标,重点梳理加扣分项:完成11月份法治浙江考核指标风险点排查,继续跟进法治绍兴考核指标情况,完成法治浙江加分项目上报工作。(牵头科室: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2.蹄疾步稳做好人民调解相关工作。撰写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初稿;修改完善《关于开展“老杨带小杨”调解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入发文签批程序,并有序开展传帮带训工作;抓好律师调解和金融调解等工作,与杭州知识产权团队等多家第三方机构对接面谈入驻事项。(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总结好村(社)合法性审查和农村法律顾问提质增效工作经验成果,适时开展面上推广。11月18日,召开村(社区)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培训座谈会,通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绍兴律协诸暨分会开展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试点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代表作交流发言。草拟法律顾问提质增效试点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目前开展合法性审查126例,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事项329项。(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律师工作管理科)
1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年终考核相关工作。已按要求向市考核办上报年度工作清单完成情况,并按要求申报加分项(主要是先进荣誉获得和成效显著工作)。根据最新发布的《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实施办法(12月修订)》相关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协同开展2024年度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迎考工作的函》,对存在的扣分风险点发送《工作提醒函》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完成扣分风险点和加分项目情况的对接报送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2.做好年终财务关账工作:按要求完成。(牵头科室:办公室)
3.做好司法所年终述职和考核工作。已于12月26日下午召开司法所2024年度工作述职会议。(牵头科室:办公室)做好社区矫正社工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024年度48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年度考评登记和自述工作。(牵头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局)
4.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工作思路。已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牵头科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