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5-003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13
文号: 诸政发〔2025〕2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高旭、卢孝会等2位见义勇为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5- 01- 16 15: 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兴市市级见义勇为人员记功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诸暨市老年大学竹笛教师高旭、诸暨市民安公益救援中心队员卢孝会等2位见义勇为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全力传承见义勇为美德,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踔厉奋发,合力共为,聚力谱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诸暨新篇章。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