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

2025-02-17 16: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3家市场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诸暨市枫桥毛天丰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线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枫桥毛天丰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7日向诸暨市枫桥毛天丰蔬菜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07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杨文成经营的鳝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杨文成经营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3日向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杨文成直接送达了编号241097145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诸暨市阿广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阿广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荷兰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3日向诸暨市阿广蔬菜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241097148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邢文葛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邢文葛经营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3日向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邢文葛直接送达了编号241097148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陈大艳经营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陈大艳经营的荷兰豆,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3日向诸暨市大唐农贸市场陈大艳直接送达了编号241097148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江藻店经营的长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江藻店经营的长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7日向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江藻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14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诸暨市牌头钱婉青食品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牌头钱婉青食品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9日向诸暨市牌头钱婉青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25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店经营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店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9日向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26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何芳经营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何芳经营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9日向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何芳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27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寿丽燕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寿丽燕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9日向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寿丽燕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29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杨梅桥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杨梅桥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0日向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杨梅桥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29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周鑫浩经营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周鑫浩经营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9日向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周鑫浩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40228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诸暨市仙湖酒厂经营的高粱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仙湖酒厂经营的高粱白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6日向诸暨市仙湖酒厂直接送达了编号FC2412014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