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五年第五期)

2025-02-27 08: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统计区间为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5年2月份,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147件,其中投诉911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9%;举报236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1%;商品类投诉613件,占投诉总量的67%,服务类投诉298件,占投诉总量的33%,投诉调解成功659件,成功率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29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911

47.29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613

67%

服务类

298

33%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14

通讯产品

13

家用电器

19

食品

159

保健品

3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15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233

装修建材

15

其他

142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122

美容、美发服务

7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23

修理服务

4

设计、装修服务

5

租赁、旅游服务

1

文化娱乐服务

70

其他

66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233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8%,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诸暨本土区域特色产品:如袜子、袜裤、内衣、儿童服饰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产品的价格差异、尺码偏差、褪色、起球以及冒用他人商标、实际使用成分与商品标签标注不一致,经营者不按承诺履行商品退换货等。食品类15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6%,投诉主要涉及食品卫生、食品超保、变质以及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食品的卫生问题,常有消费者反映在食品中吃到异物。家用电器1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主要涉及电器质量不过关,质价不符,定金退还难,维修价格不透明,维修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衣物洗涤、染色服务等行业,餐饮住宿服务12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1%,主要反映该行业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及春节价格上浮商家标价不规范等问题。酒店住宿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实际环境与宣传不一致,以及网络订房商家不履行约定等问题。文化娱乐服务7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3%,春节假期属于该行业的消费旺季,故投诉举报量有一定的攀升,主要反映票价提升幅度过大,观影服务不满意以及KTV等场所的价格、服务态度及谢绝自带酒水涉及捆绑销售等问题。衣物洗涤、染色服务2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8%,主要反映洗涤物品被损坏、丢失,衣服洗涤后出现褪色、缩水、变形等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