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5-16359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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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文号: | 诸政办发〔2025〕4号 |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2025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4号)的要求,明确2024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配套若干办法和细则)”因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调整和决策口径变动等原因无法完成,终止实施。
附件:2025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诸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诸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 公安局 | 2025年6月-12月 | 6月-9月论证、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10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11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 12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并正式公布。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3.《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等。 |
2 | 诸暨市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布局规划 | 交通运输局 | 2025年2月-7月 | 2月底前完成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布局规划编制前期调查研究,并形成规划初稿; 3月底前修改完成规划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意见征求稿; 4月底开展专家论证,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形成论证稿; 5月底前根据专家、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提交合法性审查; 6月底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规划成果审议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 7月底前完成规划报批并正式公开决策。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20号);2.《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4〕10号)。 |
3 | 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建设局 | 2024年12月- 2025年3月 | 从12月开始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12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底前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并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 2月底前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文件审议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3月底前文件正式公布。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4 | 诸暨市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建设局 | 2024年12月- 2025年3月 | 从12月开始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12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底前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并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 2月底前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文件审议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3月底前文件正式公布。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5 | 诸暨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建设局 | 2024年12月- 2025年3月 | 从12月开始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12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底前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并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 2月底前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文件审议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3月底前文件正式公布。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6 | 诸暨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12月- 2025年12月 | 2025年3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4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提交专家质询讨论; 2025年10月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正式稿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2025年12月前正式发布文件。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4.《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5.《绍兴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2〕35号)。 |
7 |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 综合执法局 | 2025年1月-6月 | 2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3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4月底前开展专家论证,根据论证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5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 6月底前决策正式公布。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8 | 诸暨市烟花爆竹“双禁”范围调整 | 应急管理局 | 2025年2月-5月 | 3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4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4月底前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论证稿; 5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5月底前正式公布。 | 诸暨市 人民政府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