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2期)
近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8类食品2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58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兽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污染物超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兽农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同文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瑞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三唑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诸暨市浣东石浦湾海鲜餐厅销售的小白辣椒,毒死蜱和乙酰甲胺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诸暨市沈铖栋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鳗鱼,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新天地超市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店销售的桂圆,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诸暨市顺隆食品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安华河汉店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虎昌食品店销售的Q丝绵蛋糕,过氧化值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污染物超标
(一)诸暨市店口进群食品店销售的梅干菜,铅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