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塑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新风系统管道生产线项目公示

2025-03-20 16: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新风系统管道生产线项目

2、项目内容:浙江塑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38日,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企业拟建地址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建业路以南(江龙工业园区),系租用浙江暨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总投资32100万元,租用土地面积31461平方米,租用建筑面积26576.1方米,购置塑料造粒生产线、管道挤出线、注塑生产线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5000吨新风系统管道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经厂区内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5m3/h)处理后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送诸暨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项目纳污水体浦阳江(西江)环境功能区属于钱塘238水环境功能区为类农业、工业用水区,现状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项目严格执行废水达标纳管,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所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均小于1%,因此确定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大气导则8.1.3条,三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设营运后,经采取相应的降噪防噪措施后,可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标。

4、固废:项目固废包括废网筛、喷淋废液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固废均有合理出处、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在每套破碎机上部加盖,并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可达98%,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6%,尾气最终由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单位在每套造粒线的熔融挤出口、挤出机、注塑机的出烟口处安装1套密闭引风设备(其中1#厂房造粒车间6套、2#厂房20套、3#厂房5套),采用全封闭引风负压收集(要求引风管与机组熔融挤出对应的排气口直接相连,确保废气做到负压收集),有机废气经分别收集后引至3高效水喷淋+除湿+低温等离子+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造粒线挤出有机废气1套、管道线注塑挤出有机废气1套及波纹管挤出有机废气1套),尾气最终分别由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收集率可达99%,处理效率可达95%,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60%,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产生高噪声;对高噪声源采用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中间位置,尽量避免布置在靠近厂界处;加强车间隔声措施,确保建筑隔声可达15dB对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厂区四周加强绿化工作,起降噪隔音作用。

4、固废防治措施:废网筛、喷淋废液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卫生填埋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环境要素

敏感对象

相对

方位

最近距离(m

规模

备注

厂界

造粒车间

1

空气

环境

江龙村

E

420

426

555,1459

行政村

2

五浦头村

NE

1060

1162

660,1757

行政村

3

赵家村

N

951

1080

905,2298

行政村

4

双福村

W

1335

1420

711,1905

行政村

5

浦阳新村

SW

1597

1695

742,2005

行政村

6

赵石新村

SE

1227

1297

810,1950

行政村

7

侣东村

S

1223

1306

825,2195

行政村

8

袁家村

S

1730

1815

612,1075

行政村

9

萝山新村

E

1757

1763

550,1430

行政村

10

浙江农林大学

暨阳学院

SW

1072

1164

师生总人数约为6631

-

11

浙江技师学院

SW

1826

1925

师生总人数约为2500

-

12

诸暨市职教中心

SW

1875

1976

师生总人数约为3500

-

13

诸暨荣怀学校

S

2265

2330

师生总人数约为15000

-

14

浙江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S

235

326

主要为诸暨市学校供应

营养配餐

-

15

声环境

-

-

-

-

-

-

16

水环境

浦阳江(西江)

W

1650

-

-

-

17

浦阳江(东江)

E

1685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咨询相关环评资料。

2、公示期限:2019122日~201922日(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1)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注意事项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同时在诸暨政务网上进行网络公示。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塑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建业路以南(江龙工业园区)   联系人:陆龙伟    联系电话:15158273562

2、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      联系人:杨伦       联系电话:13606853334

3、审批部门:诸暨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5-80727109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19123日~20192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浙江塑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