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八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八期 | 次坞镇和店口镇 |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9427.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工程、泵站工程,以及道路修复、绿化修复工程等。其中:管线工程起点为次坞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店口污水处理厂,管线沿十店线、红柴线、村道、中央路、枫叶路、兴旺路敷设,管径为DN600,管长约12km;泵站工程为新建次坞污水厂转输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2万m³/d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加强泵站周边绿化,泵站内臭气进入次坞污水厂一并处理。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无栅渣产生,少量不能粉碎格栅处理的较大杂物则被泵站内提篮格栅分离出来,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噪声:水泵选用节能和低噪声的潜水泵,并安装减振基础。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