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五年第七期)

2025-03-31 14: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一季度(统计区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5年第一季度,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4336件,其中投诉320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4%;举报1131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6%;商品类投诉2256件,占投诉总量的70%,服务类投诉949件,占投诉总量的30%,投诉调解成功2205件,成功率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39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3205

156.39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2256

70%

服务类

949

30%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55

通讯产品

38

家用电器

74

食品

511

保健品

7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31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905

装修建材

105

其他

530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411

美容、美发服务

35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66

修理服务

15

设计、装修服务

52

租赁、旅游服务

2

文化娱乐服务

174

其他

194

三、投诉数据分析

商品类投诉中投诉较多的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905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0%,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产品的价格、尺码偏差、褪色、起球,实际使用成分与商品标签标注不一致,商品虚假宣传、虚假发货等问题;食品类511件,占商品投诉量的23%,主要一是外卖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外卖在配送过程中食物外漏以及未能在约定时间及时送达;常有消费者反映在食品中吃到异物;二是包装标识不规范、虚假优惠折扣、食品变质、发霉发臭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装修建材105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5%,主要涉及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不过关、装修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是餐饮、住宿服务411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43%,主要反映餐饮店不明码标价、环境卫生欠佳、食材不新鲜、员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酒店实际住宿环境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文化娱乐服务17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8%,由于春节假期电影院与KTV等场所的消费猛增,故该时间段内文化娱乐类投诉量有一定的攀升,主要反映票价提升幅度过大,KTV等场所的价格、服务及谢绝自带酒水等问题。衣服洗涤染色服务6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7%,主要涉及衣服洗涤过程中出现掉色,并对其他衣物造成染色、洗涤后衣服存在异味引发纠纷。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