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亚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卷棉花打包膜及年产2000万套采棉机配件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浙江亚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卷棉花打包膜及年产2000万套采棉机配件生产项目 | 姚江镇姚公埠村 | 浙江亚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63000万元,形成年产50万卷棉花打包膜及年产2000万套采棉机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吹膜废气:项目共30台五层共挤吹膜机,企业采用15台为一组,共2组的方式进行废气收集,项目在挤出口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80%计),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去除率以80%计)达标后通过2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脱棉盘废气:项目脱棉盘废气通过与烘道顶部直连风管,并在烘道、烘箱的产品进出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抛光粉尘: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式设备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4)抛丸粉尘: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式设备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5)机械加工油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6)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后由专用独立烟道(DA006)至食堂屋顶排放。 2、地表水环境: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最终经诸暨海元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设置吹膜车间、脱棉盘生产线车间,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车床、带钻铣数控车床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生产车间密闭设备;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4)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及屑和次品、塑料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轮、废钢丸、金属粉尘收尘、废布袋、废透明胶带和筒芯、废胶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2)废活性炭、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分别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手套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食堂隔油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地面和危废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做好生产车间和固废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7、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3)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采样平台和采样孔,设立排污标志牌;(4)企业实施生产后,应及早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