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2/2025-16464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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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关于开展2025年度诸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技能型社会建设,构建高水平技能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培育更多优秀的高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度诸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根据省、绍兴市2025年度竞赛项目安排,结合我市前期竞赛项目征集情况,确定2025年度诸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27个,其中省级1个、绍兴市级6个、诸暨市级一类17个、二类3个(详见附件)。后续增设的其他竞赛项目可按相关文件要求申报后参照执行。
二、参赛对象
诸暨市一类竞赛项目参赛选手须是所涉行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诸暨市户籍且未在市外参保的人员。
(二)在诸暨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人员。
(三)诸暨市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专业教师和已获得本项目全国级、省级、市级、区县级技术能手、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不得再次参加竞赛。
三、竞赛标准
省级、绍兴市级竞赛项目分别按省、绍兴市竞赛要求确定竞赛标准。诸暨市级一类竞赛项目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职业技能评价规范(以下统称标准规范)中级工等级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
四、竞赛组织
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各赛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相关竞赛机制,包括比赛内容、评判标准和组织方式等,提升赛事质量。
五、竞赛奖励
省级、绍兴市级竞赛项目分别按相应竞赛奖励办法执行。诸暨市级竞赛奖励按以下方式执行:
(一)竞赛奖项设置
各赛项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50%,所有奖项在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中产生。
(二)技能等级认定
一类竞赛中获得个人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其余获奖选手可晋升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技能等级证书由市人社部门按要求核发。
(三)荣誉称号授予
一类竞赛中获得个人总成绩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得个人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经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核准后,授予“诸暨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六、竞赛经费
技能竞赛经费由各承办单位为主负责解决,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省级竞赛项目在省、绍兴市两级工会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实际费用由市、镇两级工会参照补助。后续新增的竞赛项目,可按竞赛类别同等补助。
七、工作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周密部署、加强配合、认真实施、有序开展相关赛项活动。要大力表彰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推荐参与各类选拔评选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赛事动态信息,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大赛赛事和典型事例,引领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2025年诸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安排表.doc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暨市总工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