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诸暨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2025-04-2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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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暨市林业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诸暨市委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现对调整诸暨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托诸暨正本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决策内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决策名称和内容
1.决策名称:调整诸暨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决策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情况调整诸暨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项决策内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用地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诸暨正本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9547373 电子邮箱:164316761@qq.com
公告发布单位: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