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政策】关于实施2025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切实提升困难家庭生活质量,根据省、市“善居工程”文件精神和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2025年度“善居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1.居住环境较差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其中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且家庭成员中有老人、儿童、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的优先保障。
2.支出型贫困家庭、渐退期人员的家庭,以及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除以及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房,不列为实施范围和对象。
二、实施内容
“善居工程”以满足低保低边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为导向,着重对居住空间(含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楼梯过道等)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基础改造。实施时,应充分考虑困难群众居住现状和个性化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施工改造内容,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生活设施安全。包括水电管网、地面通行改造,有老年人的家庭按适老化改造要求实施。
2.室内环境整洁。包括室内墙面顶面、灯光照明、门窗改造等。
3.居住条件改善。包括卫浴、厨房改造等,以及生活必需的家具、家电配备更新。
三、资金安排
“善居工程”改造基础标准为2万元/户,由绍兴市和本级慈善总会1:1募集资金。市慈善总会按每户2万元予以安排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镇乡(街道)。为保障困难群众利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项目资金必须足额用于项目建设,超出部分由属地镇乡(街道)配套安排。资金在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拨付,综合验收由局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市慈善总会配套安排。
四、进度要求
(一)对象排摸阶段(4月底前):各镇乡(街道)根据任务分配表(附件1)开展实施对象的排摸,并对摸排出的名单在所在村(居)、镇(街)进行两级公示。4月30日前,上报《2025年度“善居工程”实施对象名册》(附件2)和《“善居工程”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3)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实施对象名单经市民政局确认后,纳入我市2025年“善居工程”。
(二)项目实施阶段(8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委托专业第三方上门评估,评估方根据改造户意愿、房屋结构和现状情况,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和预算安排,经镇乡(街道)审核同意后,在5月31日前,报市民政局批准实施。改造项目由镇乡(街道)组织实施,镇乡(街道)要加强项目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市慈善总会开展不定期抽查管理,市民政局加强项目监管。改造完成后,镇乡(街道)要与施工方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保存,在“浙有众扶”应用“善居工程”子场景上建立电子档案。
(三)项目验收阶段(9月底前):镇乡(街道)先行组织自验,市民政局联同市慈善总会统一对照改造方案和改造标准逐户验收。达不到改造标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取消补助。验收合格后,对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市慈善总会按最终审定资金拨付镇乡(街道),超出2万元的,以2万元为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准救助的重要性,将困难群众“善居工程”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去抓,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实抓细,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及具体改造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镇乡(街道)要进一步统筹结合住建、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净居亮居工程”和“焕新乐园”等同类项目,形成帮扶合力,提高帮扶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公益组织承接“善居工程”项目、参与具体改造。
(三)强化管理监督。各镇乡(街道)应加强对“善居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特别重视项目资金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救助对象、项目评估方案及资金预算严格审查审核。改造施工要充分考虑有装修、老年人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单位。镇乡(街道)要落实施工方安全施工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质量与镇乡“弱有众扶”考核挂钩。“善居工程”改造家庭与施工方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努力实现“善居工程”良好的社会效益。
附件:1.2025年度“善居工程”任务分配表
2.2025年度“善居工程”实施对象名册
3.“善居工程”改造申请审批表
4.“善居工程”改造评估表
5.“善居工程”改造方案确认表
6.“善居工程”验收表
7.“善居工程”档案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慈善总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2025年度“善居工程”任务分配表
镇乡(街道) | 户数 | 镇乡(街道) | 户数 |
暨阳街道 | 2 | 安华镇 | 2 |
陶朱街道 | 2 | 姚江镇 | 2 |
浣东街道 | 1 | 浬浦镇 | 1 |
大唐街道 | 2 | 赵家镇 | 2 |
店口镇 | 2 | 五泄镇 | 1 |
暨南街道 | 2 | 东白湖镇 | 2 |
枫桥镇 | 2 | 岭北镇 | 1 |
牌头镇 | 2 | 陈宅镇 | 1 |
次坞镇 | 1 | 同山镇 | 1 |
璜山镇 | 2 | 东和乡 | 2 |
山下湖镇 | 1 | 马剑镇 | 1 |
应店街镇 | 2 | ||
合计 | 37 |
备注:按照低保、低边、分散特困在册户数分配
附件2
2025年度“善居工程”实施对象名册
填报单位: 镇乡(街道)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户主 | 家庭人数 | 是否有老人、小孩 | 住宅情况 | 改造预算 | 备注 |
附件3
“善居工程”改造申请审批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基本信息 | 户 主 | 家庭人数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户籍所在地 | ||||||||||
居住地址 | ||||||||||
住宅情况 | 主体结构: | □泥木房 □砖木房 □砖混房 |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户型: 室 厅 卫 | |||||||||
房产是否为本家庭所有: □是 □否 | ||||||||||
共同生活家庭 成员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改造内容 | ||||||||||
申 明 | 本人及家庭成员如实申报有关情况,自愿申请进行善居工程改造,同意按改造范围和标准进行改造提升,积极配合帮扶改造,愿意承担改造中的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印): | |||||||||
以下内容由相关审批部门填写 | ||||||||||
审批意见 |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章) | 区、县(市)民政部门意见:
签字(章) |
该表格一式四份,由市、县慈善总会、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存档
附件4
“善居工程”改造评估表
户 主 | 家庭人数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居住地址 | 区(县\市) 街道(乡/镇) | |||
一、居住条件需求评估(请在对应的栏内打钩,选择合理需求) | ||||
房屋改造 | 预算(元) | |||
生活设施 安全改造 | 1.电线电路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2.冷热水管网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3.地面平整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4.地面铺设地板、地砖 | □需要 □不需要 | |||
5.通道铺设无障碍设施 | □需要 □不需要 | |||
6.墙面安装扶手 | □需要 □不需要 | |||
7.过道安装扶手 | □需要 □不需要 | |||
8.楼梯安装栏杆、扶手 | □需要 □不需要 | |||
室内环境 整洁改造 | 9.室内墙面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10.室内顶面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11.室内门安装、更换 | □需要 □不需要 | |||
12.铝合金窗安装、更换 | □需要 □不需要 | |||
13.灯光照明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居住条件 改善改造 | 14.卫生间墙面、地面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15.卫生间吊顶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16.卫生间坐便器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17.浴室加装洗澡椅、扶手 | □需要 □不需要 | |||
18.洗浴设备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19.洗浴取暖照明设备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20.厨房排烟设施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21.厨房灶具设备改造 | □需要 □不需要 | |||
合 计 | ||||
评估建议 |
改造主体(面积): 预算费用: 改造时限: 月
| |||
评估机构、人员: 时间: |
该表格一式四份,由市、县慈善总会、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存档
附件5
“善居工程”改造方案确认表
户 主 | 家庭人数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居住地址 | 区(县\市) 街道(乡/镇) | ||||
改造方案设计 | 项目类型 | 改造事项 | 具体内容 | 预计费用(元) | |
房屋改造 | |||||
家具家电 | |||||
结果确认 | 本人及本机构承诺对以上评估结果负责,愿意承担因评估不当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评 估 人: (签字) 评估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是□/否□)认同上述评估结果,确认按评估结果进行施工改造,愿意承担因施工改造产生的影响。
户 主: (签字) 年 月 日 家庭成员: (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乡镇(街道): (盖章)
审核人: (签字) | 县(市、区)民政局 (盖章)
审批人: (签字) |
该表格一式四份,由市、县慈善总会、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存档
附件6
“善居工程”验收表
户 主 | 身份证号码 | ||||||||
居住地址 | 区(县\市) 街道(乡/镇) | ||||||||
施工单位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施工现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改造内容 | 预 算 | 结 算 | |||||||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 |||||||||
家庭代表 验收意见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
具体意见:
签 名: | |||||||||
验收意见 |
镇乡(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市民政局(盖章) 市慈善总会(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该表格一式四份,由市、县慈善总会、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存档
附件7
“善居工程”档案
户 主 | 家庭人数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居住地址 | 区(县\市) 街道(乡/镇) | |||||
评估单位 | ||||||
施工单位 | ||||||
验收单位 | ||||||
改造内容和经费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改造项目 | 改造前(照片) | 改造后(照片) | 备注 | |||
该表格一式四份,由市、县慈善总会、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