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5/2025-16484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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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三六”、“三个年”部署要求,促进我市科创产业融通和教科人一体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组织方式
市内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提出技术需求,技术应有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好产业化和市场化前景,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能是已成型的技术产品或原有技术需求,经市科技局遴选后发榜。项目研发资金以发榜单位自筹为主,市级科技经费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项目发榜后,凡有研发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市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各类创新平台、团队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等均可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研究任务。无合适揭榜单位、企业自有研发团队强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等也可自行揭榜。
二、项目攻关方向
围绕构建诸暨“229”现代产业体系要求,设置智能视觉、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环保新能源、科技强农等内容(详见附1重点支持领域清单),通过激发主体创新、联合攻关等形式,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创新,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三、项目实施流程和时间
揭榜挂帅项目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征榜(需求申报)。聚焦七大攻关方向,广泛摸排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各类科创平台发展中存在的科研难点、技术堵点,梳理形成项目需求池。项目需求表发送至邮箱:924528848@qq.com。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选榜。筛选项目需求池,细化入榜项目的技术指标、实施周期、项目总投入、揭榜金额等具体指标,通过遴选程序编制形成《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三)发榜。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榜单,充分吸引市内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积极参与。
(四)揭榜。支持科研机构、团队、个人对接攻关项目,积极推动需求方、揭榜方加强对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形成项目攻关方向。对已通过遴选并列入我市发布的《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项目,由揭榜方主动联系需求单位,经需求方、揭榜方自主对接洽谈,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并按规定真实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
(五)评榜。对成功揭榜、自行揭榜的项目,按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评审。申报单位按时上报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报告、合作协议、承诺书等材料。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作为项目评审、实施的依据。
(六)奖榜。对经评审立项的科技项目,以一定的形式奖榜公布,并给予相应扶持。
(七)管理验收。对立项的科技项目,签订合同书按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闭环管理、验收。
四、项目申报条件
1.需求和项目申报方条件:市内有技术攻关需求的企业,且企业上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3%或研发经费大于500万元。受美加征关税影响“卡脖子”技术需求可适当放宽领域、条件限制(在信息表阐明)。同一企业承担在研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不超过1项。
2.揭榜方条件:市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团队及创新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
3.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企业在职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诸暨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并具备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五、项目经费补助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一般按项目总投入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立项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项目补助严格执行相同内容“就高不重复”原则。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共性要求。申报单位需在诸暨市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生产经营、研发、财务、知识产权等制度和基础条件,有人才、设备等保障科研投入及项目实施;企业需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核算研发费。
(二)申报项目共性要求。申报项目已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鼓励先行投入最长可追溯至2025年1月1日),符合申报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研究方向,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3年,项目内容真实可信,经费预算编制(含揭榜合作金额)科学合理,不得弄虚作假。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已获得上级立项的科研项目、历年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诚信要求。申报单位人近 2 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无严重失信信息,企业提交“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的《专项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科技项目及相关科技认定、评比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咨询电话:0575-87016750
0575-89089595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