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期)
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3家市场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浙农华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浙农华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1月24日向浙江浙农华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1035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诸暨胜宇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胜宇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1月24日向诸暨胜宇贸易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1083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三都店经营的小台农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三都店经营的小台农芒果,噻嗪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1月24日向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三都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1061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诸暨市邹建东百货商店经营的毛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邹建东百货商店经营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1月27日向诸暨市邹建东百货商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1041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同文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同文超市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6日向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同文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SPAS20250037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安华河汉店经营的原味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安华河汉店经营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7日向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安华河汉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1106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新天地超市经营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新天地超市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19日向诸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新天地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03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诸暨市瑞洲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线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瑞洲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线椒,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19日向诸暨市瑞洲超市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01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25日向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07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诸暨市浣东石浦湾海鲜餐厅经营的小白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浣东石浦湾海鲜餐厅经营的小白辣椒,毒死蜱、乙酰甲胺磷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20日向诸暨市浣东石浦湾海鲜餐厅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05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诸暨市顺隆食品店经营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顺隆食品店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24日向诸暨市顺隆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08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诸暨物美天嘉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金标)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物美天嘉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金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24日向诸暨物美天嘉百货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10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诸暨市店口进群食品店经营的梅干菜、山奈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店口进群食品店经营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诸暨市店口进群食品店经营的梅干菜的山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21日向诸暨市店口进群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202500047、SPH20250004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四、诸暨市沈铖栋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鳗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沈铖栋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鳗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5日向诸暨市沈铖栋水产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2001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五、诸暨市牌头农贸市场内寿金兰经营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牌头农贸市场内寿金兰经营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5日向诸暨市牌头农贸市场内寿金兰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3055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六、田灿(诸暨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橙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田灿(诸暨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橙子,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6日向田灿(诸暨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DX20250749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七、诸暨市贵意水果店经营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贵意水果店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8日向诸暨市贵意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3014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八、诸暨市枫桥鲜野水果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枫桥鲜野水果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31日向诸暨市枫桥鲜野水果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23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九、诸暨市兰玲水果商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兰玲水果商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31日向诸暨市兰玲水果商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22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诸暨市千品水果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千品水果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31日向诸暨市千品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24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三、诸暨市常京水果店经营的桂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常京水果店经营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31日向诸暨市常京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HN20250025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