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2/2025-16521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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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关于做好2025年度诸暨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诸暨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以及在我市工作的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以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中央、省在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不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参保地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学士学位;大专、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具备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一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技工学院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申报要求
(一)学历认证要求
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一般可由系统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信息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党校、技工院校、部队院校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社保证明要求
申报对象原则上须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如都在本省范围内缴费,由系统自动提取,如不能自动提取或在省外缴纳社会保险的,需由个人提供并上传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三)资历计算时间
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 2025 年 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初评委评审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初评委评审
申报人员所在人力社保部门和初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评审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1、2。
(四)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在系统上选择“2025年度诸暨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进行网上申报,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6月1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日。
(五)评审表下载
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评后公示后,通过用人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后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后存入申报对象个人档案。
(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下载打印电子证书途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