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下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5-05-30 16: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5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下湖镇实际,现制定 2025年山下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类别

小学: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具体分以下四类:

第一类:户房一致类(原来的“ 户籍类”)

入学对象户籍在学区,户主为父(母),且住房产权所有者 为入学对象本人、父(母)、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入学对象本人、 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一致且出生申报(简称“ 三代同堂”)。

第二类:有户无房类(原来的“ 户籍类”)

入学对象户籍在学区,但不属于上述情况。“集体户籍、挂靠户籍”不在这一类别。

第三类:有房无户类(原来的“房产类”)

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第四类:无房无户类

符合我市规定入学条件取得山下湖镇相应学校入学资格的(含随迁子女,即原经商、务工类)。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提出申请,并由中心学校备案。

注:相应类别报名所需准备材料详见附件 4《新生报名各类别所需材料》。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校

班数

招生区域

山下湖镇小

3

山下湖社区、西杨龙社区、珍珠城 社区、枫江村、东江新村、新桔城 村、赐绯庙村、解放村、泌湖村

詹家蛟完小

1

詹家蛟村、新长乐村、广山村

山下湖镇中

4

山下湖镇下属所有社区、居委会、村

三、招生程序

(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小学:6月10日至6月16日;

初中:6月12日至6月17日。

2.报名流程

登录“浙里办”APP,定位到“诸暨市”,搜索“ 学在诸暨”后点击“我要办”页面中“小学/初中报名”,在所在栏目按提示完成报名,有问题的也可咨询对应学校。(详见附件 1《“ 浙里办 ”APP网上报名流程图》)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 ,按要求准确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照片须完整、清晰),核对无误后再行提交。因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注 :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在6月13日周五(上午9:

00-11:00 ,下午2:00-4:00)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意向学校咨询 ,也可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 二 )组织录取

报名完成后,对照条件对报名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 审通过的经复核同意后同步开展录取。

学校按招生计划依次招录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新生。具体办法为:

第一、二类对象按划定学区招录。若同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 招生计划时,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招录。

第三类对象在第一、二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因学额已满而无法入学的,由中心学校调剂解决。

第四类对象在第三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按在山下湖镇经商务工时间长短依次招录(诸暨籍按营业执照办理或劳务合同签订时间,非诸暨籍按取得居住证时间),因学额已满而无法入学的,由中心学校调剂解决。

放弃民办和其他学校录取资格或未被录取回山下湖镇学 校就读的学生,需在招录完前期已报名山下湖的学生后再统 筹安排到学额未满的学校。

( 三)公布录取结果

经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各校在校务公开 栏公开录取名单。家长可通过“ 浙里办 APP ”查询进程和录取 结果 ,7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说明

( 一)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2.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适 龄儿童少年,可凭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应依据,并参照原户籍(产 权房)类入学条件在征收房屋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也 可在安置地按户籍(产权房)类条件申请入学。具体入学对象以 拆迁安置时相关会议纪要为准。

3.关于“集体、挂靠户籍类” 的说明。属于学区户籍,但户 籍为集体户,或者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在第三类招录结束 后,在镇乡(街道)内统筹调配至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4.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 房等,不能作为第三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其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2026 学年起,非直系亲属以转让部分产权的形式

获得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继续实施“ 三年一户”政策,即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套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 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人才子女及其他入学优待对象,按相应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根据国家和我省明确的相关政策安排,按“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一般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入学。继续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本人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8 月 30 日。具体工作中可结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的稳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居住证取得的长短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在我市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特殊群体入学。根据“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方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分类安置,多种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确保应读就读,健全入学工作台账,并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学。继续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 本着“ 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的原则,综合考虑该类 对象入学条件和学位实际,优化并推行“长幼随学”(通过“幼 随长”“长随幼”或“长幼同调至一校”就读)人性化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孩子不便的困难。

6.超龄儿童入学。须先经学校核实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 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方可安排入学。

上述对象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与其他选择民办的学生同等对待。

五、工作要求

( 一)成立 2025年山下湖镇中心学校招生工作小组 ,办公室设在山下湖镇中心学校。各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小组 ,数字赋能内外宣传 ,加强资格审核把关 ,服从整体统筹调配 ,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 ,确保应报尽报。

( 二 )优化提升招生服务 ,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和舆情监测 ,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各校要有大局意识 ,严肃招生纪律 ,如有违规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 三 )本《办法》由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山下湖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附件:

1. “ 浙里办 ”APP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25年山下湖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服务信 息一览表

3.2025年山下湖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 排

4.新生报名各类别所需材料




诸暨市山下湖镇中心学校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1






附件 2

2025年山下湖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部  门

电  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山下湖镇小

87681898

斯老师 陈老师

一楼行政办

詹家峧完小

89098091

阮老师 金老师

二楼教务处

山下湖镇中

89097084

方老师 陈老师

三楼教务处

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87683191

祝老师

中心学校教务处


注: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3日上午9:00开通,招生期间咨询时段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附件 3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安排

5月30日前

公布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6月10日至16日

小学各类入学对象网上预报名

6月12日至17日

初中各类入学对象网上预报名

7月15日前

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并公布名单

8月20日前

完成各类未录取回山下湖镇就读对象的招录

8月底前

核定招生人数并注册学籍



附件 4

新生报名各类别所需材料

A.第一类、第二类(原户籍类)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2. 父母双方身份证,3.出生证。

B.第三类(原房产类)

1.产权证(编号页、取得日期页<2025.5.31 前有效>) ,2. 父母一方居住证(有本人照片页,诸暨市外户籍必须填写,诸暨 市内但不是山下湖户籍的可以不填),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 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4.父母双方身份证,5.出生证。

其中“祖辈房产”指入学对象本人户籍不在山下湖,父母无 房,但祖辈在山下湖有产权房的。1.产权证,2.学生户口簿,3. 出生证,4.父母无房证明,5 产权人与本人或父母的关系证明(如 相应户 口簿等)。

C.第四类(原经商、务工类)

父母一方在山下湖经商或务工且至少一方取得我市居住证   ( 临时居住地为山下湖,取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8月30日。)

诸暨市户籍的需提供:1.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2.户口簿“首 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出生证。

非诸暨市户籍需提供:1.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2.父母居住 证( 至少一方),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学生页” ,4.父母双方身份证,5.出生证。

D.“延缓入学”办理

携带 1.户口簿(不能证明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2.父母 身份证,3.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延缓入学 申请;今年一年级报名的需提供原“延缓入学”证明加相应入学 类别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