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90/2025-1656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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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浬浦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人大建议办理】关于对浬浦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3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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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浬浦镇人民政府
吴丹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的建议。(第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向诸暨市渣土办咨询,反馈正规建筑垃圾场地设置管理需符合以下标准:1.符合土地总体规范,且面积达到50亩以上。2.设置围墙、大门、值班室,具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设路网系统、沉淀系统、排水系统、监控系统等。3.报市渣土办核准备案,由市渣土办监管。经镇政府相关职能线办摸排,浬浦镇暂无符合上述设置管理标准的地块。接下去,镇政府将积极与市建设局、渣土办等部门进行对接协调。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浬浦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承办人姓名:方迪
联系电话:0575-8794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