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7期)

2025-06-20 14: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六家市场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诸暨市新麦利食品厂经营的老北京麻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新麦利食品厂经营的老北京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6日向诸暨市新麦利食品厂直接送达了编号DX20252036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诸暨市陈志美蔬菜摊商店经营的绿豆芽、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陈志美蔬菜摊商店经营的绿豆芽、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向诸暨市陈志美蔬菜摊商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51867、FC2505186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诸暨市龙飞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美人椒(辣椒)、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龙飞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美人椒(辣椒)、小米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7日向诸暨市龙飞蔬菜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54707、FC2505470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诸暨市国宇水果店经营的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国宇水果店经营的小台芒,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7日向诸暨市国宇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5220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诸暨市加北鲜肉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原味腊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加北鲜肉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原味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7日向诸暨市加北鲜肉店(个体工商户)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5333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诸暨市韩忠言蔬菜商店经营的长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韩忠言蔬菜商店经营的长豇豆,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6月17日向诸暨市韩忠言蔬菜商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505241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