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小课堂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1.新用人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以及从未有人员参保登记过的用人单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企业全程电子化平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怎么申报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3.用人单位怎么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用人单位通过税务网申报社会保险费,经税务部门同意直接从单位银行账户中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4.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简称缴费工资)确定。职工月缴费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用人单位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
5.目前,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6%,职工个人缴纳8%。职工个人缴纳的8%计入个人账户。
6.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重新参保需办理什么手续?
在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参保人员减少当月,离职人员应当即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以免缴费中断:
(一)若在单位重新就业,由重新就业单位申报参保缴费。
(二)若尚未在单位重新就业,可以按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继续参保缴费;若以后有单位重新就业,先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停保手续,再由重新就业单位申报参保缴费。
7.参保人员在两次单位就业之间的中断缴费可以补缴吗?
参保人员如果两次单位就业之间出现中断缴费,根据现行政策不能补缴。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保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补缴的基数为补缴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的比例为补缴时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