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5/2025-16577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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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部分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诸暨市创新券管理办法》(诸科〔2025〕5号)规定,我局将对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的科技创新券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兑现对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使用创新券的企业。
(二)兑现范围:1.用于委托省级创新载体或本市地方创新载体为其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相关的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等技术服务;2.用于委托本市地方创新载体为其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相关的产品设计服务(包括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功能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不包括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广告形象设计等)。
(三)兑现资料:
1.《诸暨市创新券兑现申请表》(见附件1)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各一份 ;
2.服务合同(合同需涉及服务具体内容、服务金额、服务时间、预计成果情况等关键内容);
3.服务结果凭证(包括检验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产品设计的图纸照片等);
4.全额服务费发票和银行支付凭证;
5.研发活动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明细等。
2025年7月30日前,申请兑现企业须将上述电子版资料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中上传并提交,完成“兑付申请”。同时,将上述纸质材料复印件(原件按规定保存备查)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上交至市科技局。装订成册的纸质兑现资料报送至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3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科创服务专窗(可邮寄形式报送)。
兑现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将按照《诸暨市创新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兑现联系
联系人:诸暨市科技局创新促进科 刘春燕
电 话:0575-80729603
地 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3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科创服务专窗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