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5/2025-16577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5-06-30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部分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14: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诸暨市创新券管理办法》(诸科〔2025〕5号)规定,我局将对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的科技创新券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兑现对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使用创新券的企业。

(二)兑现范围:1.用于委托省级创新载体或本市地方创新载体为其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相关的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等技术服务;2.用于委托本市地方创新载体为其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相关的产品设计服务(包括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功能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不包括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广告形象设计等)。

(三)兑现资料:

1.《诸暨市创新券兑现申请表》(见附件1)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各一份 ;

2.服务合同(合同需涉及服务具体内容、服务金额、服务时间、预计成果情况等关键内容);

3.服务结果凭证(包括检验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产品设计的图纸照片等);

4.全额服务费发票和银行支付凭证;

5.研发活动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明细等。

2025年7月30日前,申请兑现企业须将上述电子版资料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中上传并提交,完成“兑付申请”。同时,将上述纸质材料复印件(原件按规定保存备查)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上交至市科技局。装订成册的纸质兑现资料报送至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3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科创服务专窗(可邮寄形式报送)。

兑现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将按照《诸暨市创新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兑现联系

联系人:诸暨市科技局创新促进科  刘春燕

电  话:0575-80729603

地  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3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科创服务专窗

附件1:诸暨市创新券兑现申请表.docx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