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5-06-05 11: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1.一季度,新增各类经营主体5605家,其中内资企业1471家,个体工商户41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外资经营主体11家。

2.推行企业迁移“一件事”服务,办理迁出16家,迁入20家。3.助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共办理“个转企”登记86家。

4.开展“市监综合查一次”,共检查经营主体370家。

5.开展年报指导工作,23196家企业已完成2024年度报告。

6.完成850家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问卷调查并形成分析报告。

7.对25家农贸市场开展第一季度长效管理考核测评。                            

8.开展2025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指导培训。

9.一季度,71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59.5亿元融资额。

10.开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高校专利盘活工作,共盘活专利156件。

11.一季度,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43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39万元。

12.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

13.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销售、维修单位284家。

14.开展成油品、袜子、妇女儿童卫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76批次,闭环处置各级产品质量不合格4件。

15.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

16.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253家,食品流通单位173家。

17.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检查经营主体3570家。

18.对全市575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四色”动态管理检查。

19.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完成16家中小学食堂“提档升级”现场指导工作。

20.开展眼镜店非法经营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共检查眼镜店主体163家,延伸检查药店、美甲店、百货店等129家次。                                                                                             

21.开展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连锁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

22.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小作坊、小微企业、气瓶充装单位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使用单位459家,设备664台,发现并处置隐患21项。

23.对车检机构、珍珠检验检测机构、保温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4.推进“枫桥经验”地方标准研制,指导发布我市首个绍兴市级地方标准《城市社区议事运行规范》。

25.开展珍珠行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动员部署会,12家珍珠企业参会,明确重点培育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

26.农产品快速检测11316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1135批次。

27.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及案件查办工作,共办结各类案件206件。

28.指导各部门对涉企文件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文件160份,指导修改9份,开展集中审查5份。

29.开展绿色直播为民行动,2起案例入选浙江省绿色直播典型案例。

30.开展加油机、医疗卫生、称重等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共检定加油枪、燃气表、医疗器械等9347台(件)。

31.为27家企业提供物品编码业务咨询,帮助10家企业完成新条码申请注册工作,为11家企业开展条码延续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