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牌头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5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5年牌头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等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分类有序进行招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对象及类别
小学: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分四类。
(1)第一类:户房一致类(原来的“户籍类”)
入学对象户籍在牌头学区,户主为父(母),且住房产权所有者为入学对象本人、父(母)、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入学对象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一致且出生申报(简称“三代同堂”)。
(2)第二类:有户无房类(原来的“户籍类”)
入学对象户籍在牌头学区,但不属于上述情况。“集体户籍、挂靠户籍”不在这一类别。
(3)第三类:有房无户类(原来的“房产类”)
入学对象为非牌头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牌头学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为准,下同)。
(4)第四类:无房无户类(原来的“经商务工类”)
符合我市规定入学条件且取得我镇学校入学资格的(含随迁子女)。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提出申请并备案。
三、招生范围、计划
按划定的学区招生。具体详见附件2.《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四、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经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络平台、信息公开栏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镇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小学:6月10日至6月16日;
初中:6月12日至6月17日。
2.报名流程
登录“浙里办”APP, 定位到“诸暨市”,搜索“学在诸暨”后点击“我要办”页面中“小学/初中报名”,在所在栏目按提示完成报名。具体详见附件1.《“浙里办”APP网上报名流程图》。
3.报名要求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网上同步招生,因此申请学校时要慎重选择公民办就读意愿。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按选定类别要求提供入学相关信息,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二类:户籍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入学对象出生证信息。
(2)第三类:房产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入学对象出生证信息;
④产权证信息或购房合同信息(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⑤非诸暨籍的提供父母在我镇的《浙江省居住证》。
(3)第四类:无房无户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入学对象出生证信息;
④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等信息;
⑤非诸暨籍的提供入学对象或父母一方在我镇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审核录取
报名完成后,对照条件对报名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经复核同意后同步开展录取。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等对象依次招生。
第一、二类对象按划定学区招录。若同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招录。
第三类对象在第一、二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因学额已满而无法入学的,由中心学校报上级部门,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意见安置。
第四类对象在第三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依据父(母)在我镇的稳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居住证取得时长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因学额已满而无法入学的,由中心学校报上级部门,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意见安置。
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回牌头镇就读的学生,按政策规定在招录完前四类学生后,由招生工作小组统筹安排。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第一、二、三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及营业执照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2.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镇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应依据,并参照原户籍(产权房)类入学条件在征收房屋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也可在安置地按户籍(产权房)类条件申请入学。具体入学对象以拆迁安置时相关会议纪要为准。
3.关于“集体、挂靠户籍类”的说明。属于学区户籍,但户籍为集体户,或者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在第三类招录结束后再进行招录。
4.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第三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其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2026学年起,非直系亲属以转让部分产权的形式获得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继续实施“三年一户”政策,即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套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人才子女及其他入学优待对象,按相应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根据国家和我省明确的相关政策安排,按“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一般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入学。继续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本人在牌头镇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具体工作中可结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镇的稳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居住证取得的长短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在我市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特殊群体入学。根据“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方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分类安置,多种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确保应读就读,健全入学工作台账,并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学。继续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的原则,综合考虑该类对象入学条件和学位实际,优化并推行“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孩子不便的困难。
6.超龄儿童入学。须先经学校核实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方可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管理责任。 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报尽报,任何学校不得设置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学校成立2025年牌头镇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监管、全流程服务。
(二)科学组织招录。 学校要认真按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结合本镇实际科学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推进浙里办APP入学报名应用,致力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三)优化提升服务。 学校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提升入学报名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和舆情监测,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四)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任何人不得违规透露学生信息、违规参与招生。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五)本《办法》由牌头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附件:1.“浙里办”APP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3.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4.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诸暨市牌头镇中心学校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1
“浙里办”网上报名流程图
下载“浙里办”APP 并注册登录
• 点击上方搜索栏,左上角选择定位“诸暨市”;
• 搜索栏输入“学在诸暨”;
• 登录后身份切换为“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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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学 校 | 计划班数 | 招生区域 |
牌头镇中心小学 | 6 | 牌头镇所属社区、行政村 |
牌头镇初级中学 | 7 | 牌头镇所属社区、行政村 |
附件 3
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单 位 | 电 话 | 联系人 | 办公地点 |
招生工作小组 | 89091238 | 顾老师 | 牌头中心学校 办公室3 |
牌头镇初级中学 | 89091953 | 蒋老师 | 牌头镇中 二楼教务处 |
牌头镇中心小学 | 89091264 | 寿老师 | 牌头镇小 三楼教导处 |
牌头镇新乐完小 | 870559255 | 边老师 | 新乐完小 三楼校长室 |
牌头镇西山完小 | 89095372 | 叶老师 | 西山完小 二楼校长室 |
牌头镇中心幼儿园 | 89091287 | 王老师 | 中心幼儿园 二楼办公室 |
注: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10日开通,初中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12日开通。招生期间咨询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附件 4
2025年牌头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5月30日前 | 制定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 招生工作小组 |
6月10日前 | 公布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 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
6月10日 至16日 | 小学各类入学对象网上报名 | 牌头镇中心小学 |
6月12日 至17日 | 初中各类入学对象网上报名 | 牌头镇初级中学 |
7月15日前 | 审核信息并招录 | 招生工作小组 牌头镇初级中学 牌头镇中心小学 |
7月25日前 | 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和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学生入学 | 招生工作小组 牌头镇初级中学 牌头镇中心小学 |
8月底前 | 注册学籍 | 牌头镇初级中学 牌头镇中心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