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非急救转运服务”等项目的公示
2025-07-2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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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中心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及《浙江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浙卫办医政医管〔2023〕4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患者出院转送等非急救转运需求,规范服务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增设非急救转运服务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诸暨市中心医院非急救转运服务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 起步价 | 每公里费用 | 备注 |
转运车辆费用 | 200元/车次(10公里内) | 10元(10公里外) | 转运里程大于400公里配备驾驶员2名 |
医护人员费用 | 医生200元/人(20公里内) | 5元/人(20公里外) | 特需时配备 |
护士160元/人(20公里内) | 4元/人(20公里外) | ||
回送抬楼服务费 | 一楼30元起步,每层每个担架员加收20元。 | ||
说明:1.以上里程单程计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车出发点为起始点,转运目的地为终点。原则上,不常规提供医护服务及抬楼服务。);2.过路过桥费按往返产生时收取。 |
公示期: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8月06日,共计10个工作日,投诉咨询电话:87212684。
诸暨市中心医院
2025年07月24日